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学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信息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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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基本条件 |
年龄条件 |
学历学位
及专业要求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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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公寓思政辅导员 |
2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
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
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
身体条件。 |
30周岁以下
(1983年7月
1日以后出生)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需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专业不限 |
中共正式党员,需入住学生公寓;热爱学生工作,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与团队沟通协作能力;有学生干部或学生管理工作经历。男性。 |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9月13日公布起12天内。
2.资格审核
3.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论述题,满分100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最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018976
传真号码:0571-8801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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