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长沙市大河西“两型社会”先导区,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辅导员4人,心理教育专干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
(四)各岗位其他要求。见下表:
| 岗位 |
人数 |
优先专业 |
| 辅导员(一) |
1 |
舞蹈、音乐等艺术类专业 |
| 辅导员(二) |
1 |
建筑、机械、汽车等专业 |
| 辅导员(三) |
2 |
教育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 |
| 心理教育专干 |
1 |
心理学类 |
四、管理办法
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聘用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7月30日起至2013年8月4日下午16:00,发送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到招聘专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