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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高校学生工作,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应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原则上学士、硕士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具有高水平外语能力和文体特长者优先录用。
5、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6、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二、聘用管理方式
1、所有岗位录用人员落户盘锦,常驻盘锦校区工作。
2、所有岗位录用人员属大连理工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岗人员,工作一个聘期(三年)。经考核优秀者可转入大连理工大学事业编制。
3、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大连理工大学有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三、报名方式
截止时间:6月20日
|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 1 |
学生工作部 |
学生发展中心 心理咨询教师 |
1、负责校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组织安排; 2、负责校区职业生涯规划课组织安排; 3、负责校区就业指导课的组织安排; 4、负责校区学生的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统筹、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
1.心理学专业,具有心理咨询师和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 2.熟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具有3年以上高校心理咨询和教学经验; 3.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有副教授职称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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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2 |
书院 |
辅导员 |
1、负责书院学生的成长指导; 2、负责书院学生的党建与日常思想教育; 3、负责书院学生的奖助学金评比; 4、负责书院学生日常活动组织; 5、负责书院学业指导的组织、协调; 6、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
1.中共党员;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年班长、团支书以上干部工作经历,并有较突出绩效; 4.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热心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5.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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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心理辅导师 |
1、负责本书院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 2、负责本书院的就业指导与就业咨询; 3、参与校区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指导课的教学。 |
1.中共党员; 2.心理学专业或具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3.熟悉大学生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 4.热心学生咨询工作,有亲和力,热爱学生,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优先; 5.身体健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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