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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2013年6月3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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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热爱学生;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

(二)统招统分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毕业,或2013年博士后出站人员(10月底前能出站并报到),或海外高水平大学留学归国人员(10月底前能毕业回国且做完学历学位认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其中第一学历为本科。外语、艺术、体育专业教师要求本科毕业于专业院校或“211工程”大学;其他专业教师要求本科和博士毕业院校均为“211工程”大学或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接收简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附件2《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文件名改为“应聘学院—姓名—最后毕业院校”。《报名登记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大小控制在1M以内。邮件标题亦为“应聘学院—姓名—最后毕业院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enshichu@btbu.edu.cn。因简历较多,请务必按上述要求发送简历,无需寄纸质简历。

即日起开始接收简历,录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简历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交各单位遴选。

(三)遴选
遴选环节包括:面试、试讲、学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体检、政审等。面试及试讲时间由学校人事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协议,为博士后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开具接收函,按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博士后人员学校一次性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三)京外生源毕业生的进京户口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
 
人事处

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2013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补充)计划
学院
系(教研室)
专业或研究方向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理学院
数学系
应用数学或金融数学或生物统计
1
博士研究生
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械系
机械设计及理论(食品机械或农产品加工方向)
1
博士研究生
工业设计系
工业设计
1
计算机与信息
工程学院
信息管理系
管理科学与工程或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管理或数据挖掘方向)
1
博士研究生
经济学院
经济系
西方经济学或国民经济学
2
博士研究生
统计系
统计学
1
金融系
金融学
2
商学院
物流管理系
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工业工程
1
博士研究生
会计系
会计学或审计学
2
财务管理系
财务管理
1
外国语学院
英语系
英语
1
博士研究生
法语或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1
硕士研究生
 
 
2013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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