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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3年6月25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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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2013年公开教师招聘公告

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并经新乡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乡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
6、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提交资料后,用A4纸打印《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0373-2054494。
(2)网报资格审核
新乡学院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与面试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考生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届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面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对实际操作能力有要求的专业(见《新乡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采用试讲和答辩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对考生现场实际操作能力的测试。其中试讲和答辩分值占60%、实际操作分值占40%,即面试总成绩=试讲和答辩成绩×60%+实际操作成绩×40%。其他专业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即面试总成绩=试讲和答辩成绩。试讲和答辩成绩、实际操作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出现并列超计划时,能调剂名额的可考虑调剂,不能实现的,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确定。
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室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及其它相关材料和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进入考核人员需要提供个人档案、学历认证报告、计划生育证明、学习和工作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因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面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新乡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696591,0373-3682565。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学院负责解释。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学院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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