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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条件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中级及以上烹饪相关技能证书。(本科专业须为烹饪与营养专业)
注:应聘人员必须能够承担《烹调工艺》、《食品雕刻与冷盘制作》、《面点制作工艺》等相关烹饪技能性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