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校纪校规处分,尚未予以撤销的;
(3)其他不宜报名参选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材料将由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初试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择优分批对应聘者进行初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
(三)复试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会同拟用人院系的领导,共同对通过初试的应聘者进行复试,形式为面试加团队拓展训练。
(四)录用
在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的主持下,由拟用人单位的领导与通过复试的应聘者进行面对面沟通和双向选择,达成录用意向的,经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确认后,即可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