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在我校网站上发布。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测评。
4、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以及政治思想、意志品质等。
5、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按我校的要求进行。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注:如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造成拟聘人选不足时,我校按综合总分从上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其他
联系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朱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952061。
2、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去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
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