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教师。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需要。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二)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1《福建商专2013年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01》。
二、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4月25日。
2、提交材料
(1)《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信息汇总表》发送电子邮箱120141573@qq.com。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3、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
4、报名和邮寄地址:福州鼓楼区江厝路黄埔19号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编350012。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91-87721724。
三、资格审核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根据岗位要求,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1:3报省公务员局同意按实际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拟招聘人数。
2.、笔试内容: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内容为说课与讲课,面试总分10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聘人数,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技能测试
报考旅游系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四)综合总分
无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50%、5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按30%、30%、40%折算,三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体检,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待遇
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861330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1、福建商专2013年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doc2、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表.doc3、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1:
福建商专2013 年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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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岗位名称 |
专业、学科方向 |
数量 |
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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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 |
会计与审计专业教师 |
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
5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 |
|
经
贸
系 |
国际贸易专业教师 |
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实务专业 |
1 |
|
市场营销专业教师 |
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专业 |
1 |
|
金融专业教师 |
金融学、
国际金融专业 |
1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具有2年以上(含2年)投资理财相关企业工作经历。 |
|
工
商
管
理
系 |
企业管理专业教师 |
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专业 |
3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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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专业教师 |
房地产经营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设备工程专业 |
1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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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教师 |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专业、 |
2 |
|
信
息
管
理
工
程
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1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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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技术专业教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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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管理专业教师 |
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系统理论工程专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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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信息类专业教师 |
通信信息类专业智能楼宇方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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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师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信息工程专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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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学专业 |
3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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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
游
系 |
酒店管理专业教师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
1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注:食品科学与工程或烹饪与营养专业报名人员必须能够承担《烹调工艺》、《食品雕刻与冷盘制作》、《面点制作工艺》等相关烹饪技能性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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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教师 |
食品科学与工程、烹饪与营养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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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教师 |
设计艺术学、旅游管理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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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美术系 |
广告动漫专业教师 |
设计艺术学、艺术学专业 |
1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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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专业教师 |
设计艺术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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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专业教师 |
设计艺术学、艺术学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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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专业教师 |
设计艺术学、美术学、雕塑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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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摄像专业教师 |
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专业 |
1 |
能从事摄影教学工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摄影师(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或具有摄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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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
商务英语专业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专业 |
2 |
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能够承担外贸专业课程双语教学及指导学生专业实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省外高校省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须为“985”或“211工程”院校),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下同);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中心认可的国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人员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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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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