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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计划
2013年3月13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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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学科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学科建设起源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历史悠久,基础夯实。1981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2005年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2009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学科,2013年1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已通过国务院学位办专家组整体验收,即将成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我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单独成立软件工程学院,重点建设软件工程学科,同时培养软件工程高级人才。
本学科现有教师5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教授11人、博士35人,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浙江省特聘教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一层次等4余人。
近年来,本学科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973前期专项1项,973子课题2项,国防项目5项,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11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本学科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展云计算、移动计算、传感网络与物联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工作,研发的云存储系统实现了成果的产业转化,取得了1亿元的经济效益;开展面向行业的构件方法与工具的研究,并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国防基础软件等领域的取得一系列应用;开展新型密码体制与网络安全体制的理论研究、在网络监控和取证领域取得应用成果;开展计算机视觉、目标识别、脑机接口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研究内容涉及学科前沿,并应用到武器系统、智能交通、脑神经医学等领域。
本学科拥有国家级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浙江省软件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嵌入式系统联合重点实验室等一系列高水平的学科与教学基地,为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为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完善学术梯队,提高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水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学院2013年计划引进10名国内知名高校和海外留学博士(后),欢迎各位学术精英和有识之士加盟。具体招聘情况、要求及待遇请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中有关内容。
学院
年龄
学历
毕业专业
备注
联系人
软件工程学院
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与理论
软件工程
具有工程背景优先考虑
施永进、曹艳艳        联系电话:0571-87380566      Email:gjxy@hdu.edu.cn


应聘须知及办理手续所需材料
一、应聘须提供的材料:
1、一般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3)招聘公告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2、特聘教授申请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填写《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并提供所填内容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一册,需双面印刷)。
附件材料一般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只需提供论文收 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
(5)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二、学校提供的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全职)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以及住房安置等方面的相应待遇。 
人才层次
科研启动费(万)
安家费 (万)
购房贷款及补助(万)
备注
首期贷款
补贴总额
校特聘教授A/B
50-100/35-70
5
20
50-85
额外岗位津贴10/7(万/每年)
正高
3—8
2-4
10
30
 
博士(后)
2—5
1.5
8
≥23
 
购房补贴分十年发放。材料优秀者学校推荐申报省特聘教授,获评岗贴为20万/每年。高层次人才亦可申请中组部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待遇。优秀海归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等材料特别优秀者,实行一人一议,待遇另议。 
三、应届生签约需提供下列材料:
1、录用工作政审表(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到应聘人员读书所在学院作政治审查,并加盖本人在读学院党总支印章);
2、体检证明。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3、就业协议书;
4、就业推荐表(如果是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不提供3、4项,但需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再由我处向博士后出站单位发录用函);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6、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
由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提供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未练过“法轮功”的证明。在杭州以外地区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四、企事业单位调动所需材料
1、调出单位提供同意调出的公函及个人全份档案;
2、正式在编材料证明(由原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人事部门盖章认可,2007年后可出具新增人员审批表);
3、贵单位的类别和经费预算管理方式复印件(以编办下文为准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由主管人事部门盖章);
4、企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
5、录用工作政审表(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特别请说明有否参与过法轮功活动、是否“法轮功”组织成员);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7、职称证书原件及职称证明材料(省级人事部门的公布文件、评审表,复印件需由主管人事部门盖章);
8、体检证明。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9、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
10、若配偶工作需要随迁的,除需提供配偶1-9款材料外,还须寄结婚证书及配偶的户籍证明; 
五、其他人员录用所需材料
1、个人全份档案(请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准确名称,由我校人事处开调档函调档);
2、录用工作政审表(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特别请说明有否参与过法轮功活动、是否“法轮功”组织成员);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职称证明材料(省级人事部门的公布文件、评审表,复印件需由主管人事部门盖章);
5、体检证明。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以及由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提供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未练过“法轮功”的证明; 
六、外籍人员外籍专家办理批件、邀请函、外籍专家证和居留许可等工作文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护照信息页
2、护照最近一次入境签证记录复印件、出入境记录章复印件
3、中英文简历一份
4、最高学历证书(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5、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如无境外体检证明,入境后需到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体检,地址:杭州中河中路228号京晋大厦一楼,浙江省出国旅行保健中心,联系电话:87852407,87852408)
6、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此项仅限来杭电工作前在中国国内其它单位工作过的外籍专家)
7、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外籍专家登记表
8、2寸白底,彩色照片8张
注:
1、如有随行家属,请提供随行家属的以上材料,另需提交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2、外籍专家来华工作前需在国外申请工作签证(Z签证),持旅游签证(L签证)入境者不能受聘。
3、外籍专家入境后24小时内需持本人护照向当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住宾馆、酒店可免)。
4、外籍专家入境后尽快与外事处联系,办理后续其它手续。外事处联系人:吴薇,电话:86878576,地址:行政楼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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