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3—2014年度各岗位招聘计划
长春建筑学院的前身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始建于2000年6月,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由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和吉林省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1月,学院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转设民办普通高校的评估,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
学院占地93公顷,一期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1200人。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交通学院、城建学院、管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基础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社会工作、英语、广告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安全工程、园林、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物联网工程、测绘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3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管、理、文、法、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诚聘以下人才。
一、招聘岗位
1.专业教师:力学、结构工程、环境设计、视觉传达、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产品设计、建筑学、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物联网、通信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安全工程、给水排水、建筑电气与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英语、数学、物理、社会工作、工程制图、体育。
2.行政管理:
人事师资处干事、教务处干事、资产管理员、消防监控员。
二、招聘条件
1.专业教师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硕专业一致,艺术类要求有行业工作经验。
2.人事处干事要求男性,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等专业;教务处干事要求男性,高等教育学或土木工程等工科专业;资产管理员、消防监控员要求男性,电子、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专业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可放宽至本科。
3.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及较强的适应能力。
三、为本地教职工提供班车,外地教职工提供教师公寓。
四、联系方式
长春建筑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单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752030、8975202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教园区
邮编: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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