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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公告
2012年12月24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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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公开招聘90名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以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从学校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为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人才引进的要求如下:
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两院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人员、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第二层次(学术拔尖人才):学术水平国内领先,能负责本学科建设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交往,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被海外知名高校聘为教授职务,曾担任学科(或学科方向)、省级团队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
第三层次(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生导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能力,研究方向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传统优势学科(专业)和新兴学科(专业)。
第四层次(博士毕业生):国内知名大学、研究院(所)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学术发展潜力,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方向与硕士、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具有一致性,已经取得了显著的学术科研成果。
二、引进待遇
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工作用房(或住房补贴)等待遇,并根据需要建立专门的工作室、实验室,配备工作助手,配备相应的教学、科研、办公条件,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待遇面议,由学校党委会审批,配偶可随调。
第二层次:提供150m2左右工作用房一套(或者60至70万元住房补贴),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文科10万元),学科建设费(自主支配,相关学科共享)100至200万元(文科30至50万元),学校视情况聘为内聘二级教授或三级教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第三层次:
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博导):提供150m2左右工作用房一套,安家费8万元,科研启动费15至20万元(文科5至8万元),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提供120m2左右工作住房一套,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文科3万元)。
第四层次:
应届博士(双证):
航空航天类相关专业:提供120m2左右工作住房一套,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
其他专业:提供100m2左右工作住房一套,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3万元。
注:
1.航空航天类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国家重点航空航天类院校毕业、双证):安家费3万元。
2.团队引进:安家费及住房(或住房补贴)待遇参照以上条款执行,科研启动费配套,并为团队提供100至200万元科研启动费(包括实验室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用)。
3.个别业绩突出人员待遇问题另议。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第一个聘期内享受由学校提供的临时过渡工作用房(或租房补贴)。第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与学校签订下一聘期聘任合同(协议)的人员,可享受由学校提供的工作用房(如享受待遇为学校住房补贴,考核合格后分七年按月发放);第一个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聘任合同(协议),如继续留在学校工作,可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如离开学校,应按比例返还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住房补贴,归还固定资产、退还剩余科研启动费。
三、引进计划
见《2012年下半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网站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周内,通过网络或传真接收应聘简历(联系人:宋老师,电子邮箱:rsc@sau.edu.cn,传真:024-89723982,联系电话:024-89723982)。应聘人员应提供有关材料:
1.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应聘申请(本人意愿、未来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有效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反映本人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近三年来论著、论文目录及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及经费数量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采用考核招聘方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1.第一、二、三层次人才
(1)人事处初审
人事处根据学校“引进计划”对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2)用人单位评议
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人才引进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科研方向进行初步考核,并形成书面引进使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
(3)“校学术委员会”或“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审核
人事处根据用人单位意见,连同引进人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近5年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及工作计划,对第一层次人员,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对第二、三层次人员,提请“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审核,做出拟聘任与否的建议(包括拟聘任岗位、聘期工作目标及待遇等),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或“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交人事处备案。

(4)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
人事处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或“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的考核结论,拟定聘任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核后,提交党委会(第一层次)或校长办公会审议(其他层次)。
(5)公示
人事处将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
(6)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常务副校长代表学校签订聘任协议。
(7)上级审批
人事处负责办理引进人才的相关上报审批手续。
2.第四层次人才
(1)人事处初审
人事处根据学校“引进计划”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步审核。
(2)用人单位考核
各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人才引进考核小组”(教授委员会或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成员)对符合初审条件人员的教学潜力、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与评定(具体考察办法由各教学、科研单位自行制定,包括面试及试讲考核),为考核合格者填报《教师引进审批表》,报人事处备案。
(3)“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审核
“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引进委员会”根据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及拟引进人员的申报材料,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评定审核,审核合格者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公示
人事处将拟引进人才的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
(5)校长办公会审批及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人事处按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与聘任人员签订就业及引进协议。
(6)上级审批
人事处负责办理引进人才的相关上报审批手续。
五、试用期限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省人社厅设投诉、举报电话:024-22959185(工作日9:00-11:00和13:30-16:00)。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2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招聘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招聘方式 备注
学历 学位 专业 资历 其他条件
教师 从事保险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保险   本、硕、博均为985院校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保险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自动控制与模式识别   本、硕、博均为985院校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学科研 从事材料工程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4 研究生 博士 冶金工程/材料学/材料成型及控制/材料物理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学科研 从事材料工程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表面工程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学科研 从事电子工程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信息与通信工程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学科研 从事电子工程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信号与信息处理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计算机或相近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结构强度/气体动力学/原理性能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人机与环境工程/热环境/力学环境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制造/钣金与模具/航空维修工程与技术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空气动力学/飞机设计/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空间飞行器动力学与控制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空间飞行器动力学与控制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结构/树脂合成与改性/复合材料工艺与仿真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探测与制导/检测/制导/控制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力学/基础力学/专业力学/工程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飞行器设计与可靠性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人机与环境工程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航天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机械电子工程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科研 从事航空制造工艺数字化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0 研究生 博士 机械制造/航空制造/数控加工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机械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5 研究生 博士 机械制造/机械制造工艺/数字化制造/机械学/液压传动与控制/机械工程图学/工业工程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机械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机械设计及理论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机械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管理科学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学科研 从事数学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4 研究生 博士 高等数学/工程数学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学科或学术带头人 从事物理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光学工程/光学/物理学等相关专业   教授、博士生导师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学科研 从事物理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物理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学科研 从事物理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光学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学科带头人 从事能源环境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环境工程/能源工程及相关专业 二级教授或千人计划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能源环境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人文社科类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5 研究生 博士 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英语专业及公共课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英语语言文学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日语专业及公共课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日语语言文学/与日语相关的人文科学类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科研 从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人工智能相关专业 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科研 从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计算机/人工智能/软件/机器翻译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导航、制导与控制/系统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航空航天安全工程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控制科学与工程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工业设计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民航飞行技术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飞行技术/飞行力学/飞行器设计等相关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科研 从事能源环境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环境工程/热能工程及相关专业   本科为211、985院校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发动机维修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硕士 飞行器动力工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与工程/流体力学等相关专业   航空航天类院校毕业,本、硕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航空宇航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硕士 飞行器设计/飞机维修等相关专业,结构修理/无损检测等相关方向   航空航天类院校毕业,本、硕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民航飞行技术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硕士 飞行技术/飞行力学/民航电子等相关专业   航空航天类院校毕业,本、硕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教师 从事民航飞行技术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硕士 交通运输(空中管制)及相关专业   航空航天类院校毕业 考核 能够进行双语教学
合  计 90              
联系人:宋莎                                        
咨询电话:024-89723982                                      
邮箱:rsc@sau.edu.cn(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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