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2012-2013年教师招聘启事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号 |
招聘人数 |
学历或职称要求 |
教育背景要求 |
可胜任课程 |
从业或教学经验要求 |
其他要求 |
| 社会学教师 |
LAW1201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社会学专业 |
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与统计、社会保障学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 政治学教师 |
LAW1202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政治学专业 |
政治学、中国政府与政治、西方政治思想史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 管理学教师(行政管理) |
LAW1203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管理学专业 |
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社区管理、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 行政学教师 |
LAW1204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行政学专业 |
行政学原理、行政公文写作与秘书学、国家公务员制度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 刑法教师 |
LAW1205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刑法专业 |
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犯罪学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 诉讼法教师 |
LAW1206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诉讼法专业 |
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破产法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 法制史/法理学教师 |
LAW1207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法制史专业/法理学专业 |
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法理学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 民商法教师 |
LAW1208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民商法专业 |
知识产权法、物权法、侵权法、合同法、民法总论、商法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 国际经济法教师 |
LAW1209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国际经济法专业 |
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 宪法/行政法教师 |
LAW1210 |
1 |
博士或优秀硕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
宪法/行政法专业 |
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政治思想史、法理学 |
硕士须具有独立讲授1门以上相关课程的经验 |
须提供硕士或博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 |
应聘办法:请应聘者按照http://www.jgxy.xmu.edu.cn/index.php?c=Article&a=view&id=1372中工作申请表的格式完成简历,并email至hr@xujc.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法学院教师;或将简历和其他资料邮寄至: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 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嘉庚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编363105,请在信封注明应聘法学院教师。
薪酬待遇:学院实行聘任制,受聘期间待遇从优。应届硕士转正后每月应付工资不低于4700元;应届博士转正后每月工资不低于6000元;中级以上(不含已退休人员)年总支付额(含公积金、社会保险)为:讲师不低于8.5万,副教授不低于10万,教授不低于13万;已退休的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根据专业能力、年龄及身体状况等具体协商。 学院为每位专任教师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校内建有教师公寓,教师可享受优惠购房政策或向学院申请租住周转房。 对于具有特殊情况、特殊要求的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人才,学院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可按双方商定的协议执行。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96-6288529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