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12年10月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名额为2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辅导员工作; 2、中共党员; 3、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4、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 6、硕士毕业生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 报名方式为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应聘毕业生可直接到四川美术学院学生处(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行政楼)提交自荐书,填写报名表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必须书面提交《四川美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原件和个人自荐材料复印件(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身份证、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公开发表的社科类文章等)。 2、资格审查 由学生处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学生处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根据应聘人员的条件,按照招聘名额的一定比例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4、资格复审 进入初选人员名单的应聘人员提供个人自荐材料原件,由学生处进行资格复审。 5、素质测试 学校组成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初选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6、实习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得分,由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提出实习考察人选,由学生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7、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择优和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8、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 9、签定聘用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接收毕业生程序签定聘用协议。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10月23日 报名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学生处办公室 联系人:郑红兰 联系电话:65921059
四川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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