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将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平等、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计划数4个。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2012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条件
(四)高校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其它条件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012年8月31日以后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及经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23日。地点: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大门门口值班室。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照片上须加盖户籍专用章),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够说明自己能力的证书(或证明)。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效证明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各科“成绩单”和有关证件材料。
提供的证件、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
(二)笔试
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日期为2011年12月24日,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12月24日上午8:30到校缴费并领取凭笔试《准考证》。笔试费用为45元/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为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入围人选。
(三)面试
满分100分。面试日期为2011年12月25日,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于2011年12月25日上午7:30前到达学校,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凭笔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费用为80元/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
面试分说课、答辩两个环节。
1、说课:时间为10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70%。
2、答辩: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和应聘人员说课情况,由考核组专家现场提问,应聘人员现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6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30%。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合成计算,根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在二等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
(五)公示与聘用
办理报批手续时,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前述办法进行递补。2012届毕业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12年8月31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人员录用后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单位须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人事考试保密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
(二)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66843(市人社局)、0555-2473336(市教育局);考务咨询电话:0555-8215811、8215896;监督电话:0555-8215019(学校监察审计处)、0555-2472876(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http://www.massz.cn/)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