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补招)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于2001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省内唯一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专科院校,其前身是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河北省艺术学校,始建于1955年。现在校生三千余人。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政治、文化中心青园街上,是全省专业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艺术教育研究基地。学院性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
详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补招)工作人员岗位及应聘条件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8:30至11月25日17:00。报名地点: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十楼1013室)。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需要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及个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工作经历、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证据、证书)材料等。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
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两种形式(具体类别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应聘条件表》)
(一)行政岗位考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上午9:00—10:4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为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产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比例为5:1,每岗笔试成绩第五名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为百分制。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面试形式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考试形式 |
网站与校报编辑 |
汉语言文学 |
答辩 |
成绩计算方法: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平均数为最后得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考试结束一天内在学院校园张贴和学院网站公布。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当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符合聘用条件的)时,答辩加试。
总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在考试结束两天内在学院校园张贴和学院网站公布。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1、时间:11月28日9:00点2、地点: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3、形式和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和教学技能测试
招聘岗位及专业 |
考试内容和比重 |
专业技能测试(60%) |
试讲及相关专业知识测试(40%) |
影视广告专业教师 |
现场创作 |
本专业课程讲授及
专业知识测试 |
雕塑专业教师 |
现场创作 |
本专业课程讲授及
专业知识测试 |
4、成绩计算方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数为最后得分。
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各版块成绩现场公布分数,并于各版块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在学院校园张贴和学院网站公布。
5、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教学技能测试*40%
总成绩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当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符合聘用条件的)时,技能加试。
总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总成绩在考试结束两天内学院校园张贴和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公示
1、根据考试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考核主要是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通过后,组织拟聘人员到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检查。
3、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两周后,由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以聘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主管部 门(单位)" 用人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面试人选与计划聘用人数的确定比例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技能) "备 注" "单位地址 或工作地点" "咨询 电话" "河北省 文化厅" "河北艺术 职业学院" "网站与 校报编辑" 1 5:1 汉语言文学 本科及以上 "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中共党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文章 " 2011届及以前毕业生 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 "0311- 86665023" "河北省 文化厅" "河北艺术 职业学院" 教师岗位 1 雕塑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八大美院及清华美院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国外留学回国专业人员 2011届及以前毕业生 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 "0311- 86665023" "河北省 文化厅" "河北艺术 职业学院" 教师岗位 1 "影视广告 (含广告方向)" "本科 及以上" " 限中国传媒大学及浙江传媒学院 毕业生 " 2011届及以前毕业生 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 "0311- 86665023"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