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通知
为促进我校可持续发展,加强技术支撑人员与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校人字[2008]5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2012年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别及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60个,包括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会计审计、卫生技术等;管理岗位11个。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2.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较强的实践能力及良好的敬业精神,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应聘管理岗位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组织管理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服务意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3.部属院校或“211”学校或国(境)外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习阶段应取得部属院校或“211”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4.英语达到CET-4级及以上水平。部分需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岗位,要求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
6.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或具有本岗位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35岁;应聘管理岗位年龄不超过28岁。
7.对以下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轮机长、船长应聘能动学院、航运学院实验技术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0岁;
应聘医生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硕士(其本科学习阶段必须为二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并具有学士学位);具有五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211”学校五年全日制本科并具有学士学位;
应聘会计审计岗位(财会部分),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硕士(其本科学习阶段必须为二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并具有学士学位);具有五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211”学校全日制本科并具有学士学位。
三、考核组织
公开招聘工作在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人事处负责招聘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的监督与指导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由各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管理岗位由人事处、组织部、监察处等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考察。
四、招聘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2年1月10日之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填写有关信息,(网址:http://zhaopin.whut.edu.cn/),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人事处根据报名信息及各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10日,应聘人员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武汉理工大学应聘登记表》1份。
2.各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上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另需准备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准考证用)。
(三)笔试
2012年1月15日前,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为申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成绩分类划线,差额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