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和《关于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的批复》(十编办发[201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
一、报考范围、条件及岗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义务;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由工作学校出具证明);
4、身体、心理健康;
5、面向十堰市城区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非在编人员;
6、岗位:
序
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学历 |
其他 |
1 |
机械制造 |
A001 |
1 |
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职学校教学3年以上 |
2 |
服装 |
A002 |
1 |
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职学校教学3年以上 |
3 |
电工电子及计算机 |
A003 |
1 |
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职学校教学3年以上 |
4 |
语文 |
A004 |
1 |
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职学校教学3年以上 |
5 |
英语 |
A005 |
1 |
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中职学校教学3年以上 |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
2、报名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六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从事中职教育工作证明、个人简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费150元。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服装岗位不低于1:2)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取消招聘岗位。
4、报考人员报名提交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报名时需提供参加“三支一扶”证明材料、考核情况及《报考优惠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如同岗位进入面试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方式:
命题演讲和讲课。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命题演讲和讲课各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高级技工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级技工学校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
五、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技工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十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级技工学校共同负责。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0719-8618218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监察室0719-8618106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