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央重点支持建设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和自治区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共有53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以下称《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打造一支高水平“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2011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0人。现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崇尚实践、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需求导向的原则,重点解决学院急需的教学及关键管理岗位的人员缺乏的问题;
4.坚持结构的优化的原则。有利于教师队伍学历、职称、“双师”素质结构的调整,打造一支高水平“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
二、公开招聘组织与实施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考核组。
1.领导小组
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成员以及人事处、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学院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面试考核组
面试考核组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招聘岗位类型及人数:教学岗位67人,教辅岗位2人,行政管理岗位1人,共70人。
四、招聘条件及专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详见附件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人才需求信息》)。
5.年龄要求。4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行业企业工作经历10年以上并颇具影响力等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聘用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及享受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将招聘信息发布在广西人才人事网上和学院校园网上,发布时间为1个月以上。
(二)报名办法
1.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求职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附件3),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岗位+姓名”。将填写好的应聘个人材料于2011年10月20日前发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子信箱gzrsc@gxzjy.com。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通过网络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未接到通知即为不通过初审)。通过初审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原则上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少于1:3的岗位不开考,特别急需专业除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经请示主管部门和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根据岗位特点设置考试内容,即“干什么,考什么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根据《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第十四条、十五条,下列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原在编在职人员。
除上述类型外其他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的1:3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教师岗位须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教辅岗位须进行操作技能测试,其他岗位也可根据岗位特点进行技能测试。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按招聘职位人数1∶1.2~1.5的比例进入考核。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工作岗位相关的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核情况,由学院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
通知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在广西人才网和学院校园网公示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上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七、招聘工作有关要求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确保招聘工作质量,特提出以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院内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部门负责人直接管辖下的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学院内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细则》的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人才需求信息表》
2.《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求职人员登记表》
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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