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和《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特殊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汉铁院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高层次人才引进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学校将根据人才引进计划和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及考察,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r@wru.edu.cn。
3.报名所需材料:
(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随表附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制作一份电子文档,文件名为“2023年人才引进+岗位序号+专业+姓名”,发送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到面试之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与面试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1)身份证;(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3)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主要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面试工作在人社厅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采取试讲、面谈、业务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职业规划等,并形成考核意见。
六、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一)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r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rsc.wr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rsc.wr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51168507 027-51168629(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51168650(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