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现有旗山、鳝溪等校区,占地2074.8亩。设有17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15个硕士点,其中含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设计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等6个学术型硕士授权一级学科和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工程管理、法律、翻译、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生共21000余人,其中在读硕士研究生1500余人。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博士近600人;拥有一批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
一、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设岗学科
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力学、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化学、系统科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二、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3.不接受校内在职教师申报闽江学者,但到校工作未满1年的除外。
4.申报特聘教授的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港澳台地区特别优秀人选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国(境)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或者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国(境)外科研工作经历,且达到我省高水平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国内(除福建省外)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达到我省高水平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其中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还应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6.应聘者应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在本学科公认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过多篇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国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7.聘期内,特聘教授原则上应保证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每年最少不低于9个月;讲座教授应保证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低于2个月。签订聘任合同后半年内须到岗工作。
8.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传统、紧缺学科的人才及其他学科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职务、年龄、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等要求。
三、工作条件和待遇
(一)特聘教授工作条件和待遇
1.安家费(含租房补贴)不少于30万元,住房补贴不少于70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75万元,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每人每年人民币24万元的特聘教授奖金;
3.其它要求及事项可以另行面议。
(二)讲座教授工作条件和待遇
1.为团队提供30~10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享受每人每月人民币2万元的讲座教授奖金;
3.其它要求及事项可以另行面议。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可下载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引进人才应聘表》、《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或《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附论著目录、科研项目及获奖成果证明)、应聘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寄我校人事处。(常年接受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18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42,22863047
传真:0591-2286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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