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药学、中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科学技术史、软件工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二、招聘条件
(一)面向海内外、省内外选聘,本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亦可申请。
(二)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对已经回国人员,回国后在国内工作时间尚未超过3年。
5、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国内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二;
(4)获得高等教育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
(5)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奖奖励。
(四)已入选中央组织部“特聘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和团队带头人)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人员,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三、岗位职责
(一)准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二)面向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三)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建设,培养科研骨干和青年教师,促进本学科领域教学和科研水平提升。
(四)讲授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五)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国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聘期
聘期为3年,受聘人员须全职全时来校工作。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原则上正式调入我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我校拟定江苏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向海外发布。
(二)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20年3月1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应聘人员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三)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四)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五)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岗工作的取消其经上述有关程序评审获得的教授任职资格和特聘教授聘任资格。
六、支持方式
(一)三年聘期内,学校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分别提供200万元/人、100万元/人的科研启动经费(以上经费含江苏省资助);为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提供4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上经费含江苏省资助)。
(二)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学校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给予教授待遇,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并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四)特聘教授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等文件精神,获取相关产权收益。
七、应聘材料
(一)《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
(二)附件材料。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
7、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三)《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2)
(四)《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086-25-85811179
传真:0086-25-85811051
电子邮箱:rsc@njucm.edu.cn(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学科专业)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