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是全国建校最早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拥有仙林和汉中门两个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近2万名,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卫生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心理学院、国际经方学院、整合医学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有28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管、理、工、经、文6个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为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学科2个、重点序列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3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现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一级学位点,学位点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所有二级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自审权和主干学科专业的教授评审权。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现有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2个,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6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江苏省海洋重点实验室1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4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中心1个,是国务院和文化部首批命名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中国中医药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南京分中心。
学校治学严谨,学术氛围浓厚,名家云集,人才辈出,是全国中医师资进修教育基地。拥有国医大师5人,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1人,江苏省特聘教授9人,白求恩奖章获得者2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1人,形成了一支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领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一、招聘学科和专业
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海洋生物学;中药学、药学;中医学(基础与临床)、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运动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对已经回国人员,回国后在国内工作时间尚未超过3年。
5.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
②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③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二;
④获得高等教育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
⑤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奖奖励。
三、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向海外发布。
(二)接受报名。应聘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应聘人员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三)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四)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五)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岗工作的取消其经上述有关程序评审获得的教授任职资格和特聘教授聘任资格。
六、支持方式
(一)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特别优秀人才的经费资助标准为200万元人民币/人,我校按照江苏省的标准和要求予以1:1配套。
(二)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年薪工资、绩效奖励等福利待遇。
(三)学校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相应的生活条件,给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解决子女入学、落户、出入境、居留等问题。
(四)江苏特聘教授担任学校本学科学术带头人之一。学校为其配备学术骨干和助理,组成学术团队。条件合适的特聘教授可受聘担任有关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七、应聘材料
(一)《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
(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境外学校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ESI、SCI、SSCI、E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三)《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四)《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3)
(五)《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4,仅限申报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填报)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086-25-85811179;0086-25-85811057
传真:025—85811051
电子邮箱:rsc@njucm.edu.cn(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学科专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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