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落实师资队伍建设“两手抓”实施意见,加大杰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河南科技学院太行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院党字﹝2016﹞4号),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太行学者”,具体事宜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的主持人。
2.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
3. 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近五年来在SCI一区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
4. 近五年来,纵向科研经费实际到账700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实际到账1000万。
5. 近五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并在SCI一区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
二、聘期
太行学者聘期5年。其中,初聘期为3年,考核合格者续聘2年。
三、岗位任务
太行学者聘期内须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至少2名,每年做学术报告至少一场。且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任意两项,或下述四项任务中某方面特别突出,为学校赢得巨大学术荣誉,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可,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视为完成岗位任务。
1. 作为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
2.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
3. 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CI一区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
4. 纵向科研经费实际到账1000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实际到账1500万。
四、待遇
受聘的“太行学者”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每年享受生活补贴40万元,聘期内合计200万元。聘期的第一、二年,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税前,下同),第三年初聘期考核合格时发放生活补贴40万元。五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生活补贴140万元。
五、聘任程序
1. 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联系我校相关学院(见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申请。
2. 资格审核。有关学院负责受理应聘者的报名申请,由所在学科负责人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评议,学院提出拟聘意见,上报人事处。
3. 学校研究。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聘任。
六、考核
1.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平时应对受聘的“太行学者”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生活工作困难。每年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并向人事处提交工作进展报告。
2. 初聘期考核。初聘期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完成聘期岗位任务任意1项或者任意2项任务完成过半,视为初聘期考核合格。初聘期任务未完成者,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对其后续2年内能否完成聘期任务进行评估,能完成者予以续聘;不能完成者,解除“太行学者”聘任合同,取消“太行学者”称号,视工作任务完成比例酌情发放初聘期的生活补贴。
3. 期满考核。聘任期满考核由学校组织。按照聘任合同,核对岗位任务完成情况,发放剩余生活补贴人民币140万元。如未完成岗位任务,视工作任务完成比例酌情发放聘期生活补贴。
七、其它
1. 上述岗位任务均须以河南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国家级奖项河南科技学院须位列前2名。
2. 本人研究方向明确,所有学术成果、项目、论文等均为同一研究领域。
3. 学术论文本人须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 凡列入岗位任务的成果等均不再享受学校的科研奖励。
5. 人事处联系人:冯霞、张兆沛,联系电话:0373-3040109,3040342。
附件:各学院联系方式
河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