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是全国建校最早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拥有仙林和汉中门两个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近2万名,设有9所直属学院,26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管、理、工、经、文等6个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为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学科2个、重点序列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33个。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有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具有博士生导师自审权和主干学科专业的教授评审权。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现有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8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2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6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学科和专业
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海洋生物学;中药学、药学;中医学(基础与临床)、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运动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经济学(卫生与药物方向)、法学(医药知识产权方向);中国哲学、科技哲学、中医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信息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二、高层次人才类别及要求
第一类:院士
院士来校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面议,给予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第二类:杰出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一、二级学会的现任理事长,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两院院士增选(近2年内)进入到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
第三类:领军人才
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及其以上(个人排名第一);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江苏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第四类:优秀人才
新兴学科、专业紧缺的优秀人才;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海外著名高校毕业,并有连续2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者国内博士毕业、并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优秀学者。
三、相关待遇
1.杰出人才:提供50万元安家费、200~250万元的购房补贴、500~1000万元科研启动费,引进后5年内享受每年50~100万元的年薪,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工作用房,帮助落实配偶调动和子女入学等。
2.领军人才:提供30万元的安家费、100~150万元的购房补贴、100~300万元科研启动费,引进后5年内享受每年30~50万元的年薪,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工作用房,帮助落实配偶调动和子女入学等。
3.优秀人才:待遇面议,签订个性化协议。
上述人才符合江苏特聘教授或者南京中医药大学特聘教授聘用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和规定聘任相应特聘教授,按就高原则兑现工作条件、享受生活待遇。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的,可视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聘任相关学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招聘方案将通过各种适当的途径和媒介向海内外发布,常年招聘。
2.接受报名。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咨询并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应聘材料须包括:(1)个人简历(应包含出生年月、性别、详细联系方式);(2)概述本人的主要研究方向,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篇数,累计影响因子,单篇最高影响因子及所刊登的期刊名称;(3)身份证(护照)、学历与学位证明(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任职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4)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立项书、结项证书以及专利、奖项等科研成果材料;其他能够证明应聘者水平、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并履行其他相关程序后,择优确定人选以及引进待遇的标准。
4.正式聘任。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签订聘任合同后,引进人才正式到岗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殷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11096;85811055
E-mail:rsc@njucm.edu.cn
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23
学校网址:http://www.njucm.edu.cn
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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