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招聘启事
一、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设岗学科
一级学科: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二级学科: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材料加工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
二、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或者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且达到我省高水平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国内(除福建省外)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还应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不接受校内在职教师申报闽江学者,但到校工作未满1年的除外。
3.年龄:申报特聘教授的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学术造诣:
应聘者应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国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聘期内,特聘教授原则上应保证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每年最少不低于9个月;讲座教授应保证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低于2个月。
6.特别优秀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职务、年龄等要求。
三、工作条件和待遇
(一)特聘教授工作条件和待遇
1.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75万元,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享受福建工程学院教授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校内岗位津贴,同时享受每人每年人民币24万元的特聘教授奖金;
3.其它要求及事项可以另行面议。
(二)讲座教授工作条件和待遇
1.为团队提供30~10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享受每人每月人民币2万元的讲座教授奖金;
3.其它要求及事项可以另行面议。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可从学校人才招聘网页浏览《福建工程学院2016-2018年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细则》,下载填写《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或《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 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附论著目录、科研项目及获奖成果证明)、应聘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寄我校人事处。(常年接受申请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18;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42,22863047
传真:0591-22863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