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为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重点
策应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来赣创新创业,重点引进江西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教育、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全省2015年共征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2048个,具体引进岗位、条件及待遇等,可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www.jxhrss.gov.cn)查询。
二、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等。
引进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3.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三、原则和程序
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坚持专业对口、需求结合、注重实绩、业内认可等原则,由用人单位采取公开、竞争、择优办法确定。
报名从即日开始,报名者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报名,由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具体引进人员。
四、优惠政策
1.对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安家费,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条件、同岗位人员标准,特殊岗位实行特殊薪酬激励政策。
2.引进的院士每月生活补贴10000元,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住房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工作用车和工作助手。引进的“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的生活补贴、住房和医疗保健待遇由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3.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制。博士后可直接确定为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已经具有副高资格的,根据资格条件可以破格申报正高职称。
4.在科研开发方面享受我省现行的优惠政策。申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5.在技术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方面享受我省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6.家属安置比照部队军官家属安置办法,由相关部门妥善安置,也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解决。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或电邮及时垂询。
联 系 人:江西省引才办 程朋
联系电话:0791-86386317,86386275(传真)
电子信箱:chengpeng@jxhrss.gov.cn
江西省引进优秀高层次
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