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语言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大力吸引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北京语言大学现向海内外发布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招聘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设置
从北京语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战略发展目标出发面向海内外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岗位设在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设岗方式为聘任制,实行合同管理。
二、岗位职责
(一)“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2.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
的发展思路,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
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性技术研究,
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学科方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
需要,组建并带领学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二)“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研究生。
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
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性技术研究。
三、遴选条件
(一)特聘教授
1.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东部地区优秀人才(近3年由中西部高校调入东部的除外)应聘我校特聘教授的,年龄放宽2岁,即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6.高校现职校领导、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青年学者
1.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4.聘期内能全职在我校工作。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四、遴选程序
1.申请人向北京语言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提出申请,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提交证明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及相关材料。国内其他单位申请人申报我校长江学者岗位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2.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评议,并将结果上报学校。
3.经学校批准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推荐人选材料上报教育部。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填写推荐表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
(一)书面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每人一式2份。
2.候选人附件材料1份,内容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装订成1册。
第一部分证明材料包括:
(1)证明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年月与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3)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4)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论文著作包括:
(1)论文著作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3)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著作)的首页(封面)。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须将所有申报材料于2015年7月2日前发送至北京语言大学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田琳王旭
联系电话:010-82303094,010-82303090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新综合楼1015
邮编:100083
人事处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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