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科和专业
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海洋生物学;中药学、药学;中医学(基础与临床)、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运动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我校特聘教授面向海内外、省内外、校内外选聘,学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亦可聘任。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3.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杰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对于前两年(2012年6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已经引进到江苏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江苏省教授任职资格。
5.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向海外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4年4月15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应聘人员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岗工作的取消其经上述有关程序评审获得的教授任职资格和特聘教授聘任资格。
六、支持方式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特别优秀人才的经费资助标准为200万元人民币/人,我校按照江苏省的标准和要求予以1:1配套。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年薪工资、绩效奖励等福利待遇。
3.学校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相应的生活条件,给予安家费和购房补贴,解决子女入学、落户、出入境、居留等问题。
4.江苏特聘教授担任学校本学科学术带头人之一。学校为其配备学术骨干和助理,组成学术团队。条件合适的特聘教授可受聘担任有关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人:周杨、殷忠勇
联系电话:025—85811096
传真:025—85811051
电子邮箱:njzyyr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njutcm.edu.cn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5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