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千人计划”招聘启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是上海重要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之一。上海大学秉持“自强不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校训和“求实创新”的校风,为国家和上海市培养了一大批科技人才,推动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 千人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千人计划的实施对上海大学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上海大学欢迎海外有识之士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1.一般应具有海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顶尖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领域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来校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申请的短期项目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同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条件第1点;
2.申报人在我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我校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校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创业人才项目
1.申报人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业人才;
3.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四)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3.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引进后全职来校工作;
4.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五)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
1.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
3.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4.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5.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6.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是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二、学校能提供的条件
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享受国家和上海市提供的待遇基础上,上海大学为千人计划入选者提供科研经费,包括仪器设备费、科研运行费等。同时给予千人在薪酬、周转房、办公室、实验室、研究团队、指导研究生、安排配偶工作等方面的支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萍、余颖、梅卫东
电话:+86-21-66134533/66134149
传真:+86-21-66134533
E-mail:renshichu99@163.com (邮件主题务必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通讯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人事处(200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