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向海内外诚聘“杏林学者”启事
广州中医药大学位于美丽的羊城,成立于1956年,为新中国首批兴建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是国内首批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非医攻博试点单位,拥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两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果均为优秀,属广东省“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各类教学基地118个,开设本科专业16个,横跨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注重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促进科技学术创新,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一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1个,其中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在全国一级学科整体评估中依次名列第一、第三、第五。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4所、与企业合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7所,教学医院涵盖广东省内绝大多数大中型中医院及邻省部分中医院。第一、二、三附属医院形成以20个国家重点专科为龙头的专科专病技术群,综合实力居全国前茅,无偿救治好军嫂韩素云享誉全国,抗击SARS闻名全球,开创在香港公立医院设立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先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建设一支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校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我校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大学”的目标,我校制定实施了“广州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岗位实施计划”,现面向国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一、岗位类型
(一)岗位设置学科范围
1.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
2.学校学科建设规划重点扶持的学科及有望实现重大突破或争取到硕博士点的新兴学科。
(二)“杏林学者”岗位分为三类:杏林杰出学者、杏林青年学者和杏林讲座教授。
1.“杏林杰出学者”岗位入选者必须学术能力突出,取得过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组织协调能力强,对本学科发展具有科学的建设构想,能有效整合资源和组织团队,带动我校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领先水平。
2.“杏林青年学者”入选者必须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为申报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珠江学者等提供人才储备。
3.“杏林讲座教授”岗位入选者参与我校学科建设,指导培养我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积极开展合作研究,对本学科的发展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扩大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
二、应聘条件
(一)“杏林学者”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有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要求。
(二)“杏林杰出学者”岗位应聘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境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特别突出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位要求)。
2.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具有很深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就。熟悉和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对本学科建设、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强,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聘期内能全职在岗工作。
(三)“杏林青年学者”岗位应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中境外应聘者应在境外知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境内应聘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特别突出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职称要求)。
2.学术水平较高,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突出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近3年以第一作者发表被三大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影响因子合计达5.0以上。
4.胜任主干课程或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聘期内能全职在岗工作。
(四)“杏林讲座教授”岗位应聘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2.境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担任过博士生导师或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3.学术水平高,在学科前沿领域取得国际先进水平研究成果,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
4.原则上聘期内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
“ 杏林杰出学者”、“ 杏林青年学者”、“杏林讲座教授”人选聘期一般为5年,采取分段聘任的方式,首期聘期3年,续聘期2年。
(二)待遇
“ 杏林杰出学者”、“ 杏林青年学者”聘期内采用年薪制,“杏林讲座讲授”采用月薪制,具体薪酬、住房补贴及科研配套经费等视应聘者的条件而定,年薪和月薪分为固定和浮动两部分,固定部分按月发放,浮动部分根据中期和期满考核结果发放。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及学校条件提供助手和科研、办公用房、办公设备。
三、应聘材料
1.广州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候选人自荐表一份;
2.附件材料一份(包含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自荐表中所列举的文章、课题及获奖材料等)。
四、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主页:
http://www1.gzhtcm.edu.cn/bumen/rsclxh0320/index.html
联系人:单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6038
传真号码:020-39358889
E-mail:rsk@gzucm.edu.cn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请注明应聘“硕博招聘网+姓名+杏林学者”)
邮编: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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