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
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年龄、学术水平等方面应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层次标准。
(一)高层次领军人物
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两院院士;
2、国家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3、国家级科技三大奖二等以上奖励的获奖者;
4、“973、863项目”首席科学家;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7、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重大项目的主持人;
8、国家级教学团队或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9、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获奖者;
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主要获奖者。
(二)特聘教授
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获奖者;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4、国家教学质量工程系列项目负责人;
5、国家研究生创新教育工程平台负责人;
6、省级特聘教授(龙江学者);
7、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8、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9、国家级科技三大奖三等以上奖励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励的第一获奖者;
10、省部级科学研究成果奖励一等奖的获奖者;
1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自然科学基金及省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三)优秀青年学者
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教育部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
2、具有较高学历层次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的省重点学科后备带头人。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人才引进和人才引智两类。人才引进指正式调入我校的高层次人才,人才引智指非正式调入我校的高层次人才。
一、属人才引进人员除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同时享有以下特殊待遇:
(一)高层次领军人物
1、住房政策:学校免费提供建筑面积150—200m2住房一套,在校全职工作满5年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2、学校提供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200万元,人文类100万元;
3、直接聘为我校相应重点学科的带头人;
4、岗位津贴每年30万元;
5、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实验室、办公室并配备助手;
6、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二)特聘教授
1、住房政策:可购学校提供建筑面积100—120m2住房一套,并连续享受5年购房补贴2.5万元/年;
2、学校提供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100万元,人文类50万元;
3、可根据学科发展建设的需要,聘为我校重点学科带头人;
4、岗位津贴每年20万元;
5、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三)优秀青年学者
1、住房政策:可连续享受5年购房补贴2.5万元/年;
2、学校提供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20-50万元,人文类10-30万元;
3、“优秀青年学者”奖金每年5万元;
4、岗位津贴按《牡丹江师范学院院内津贴实施方案》执行;
二、属人才引智人员享有的待遇:
(一)在我校工作期间,高层次领军人物享受岗位津贴2万元/月,特聘教授享有岗位津贴1万元/月;
(二)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可报销往返交通费每年两次。
“丹江学者计划”支持方式
1、受聘丹江学者奖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丹江学子奖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5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学校为聘任的丹江学者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丹江学者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丹江学者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学校为聘任的丹江学子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丹江学子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丹江学子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3、丹江学者、丹江学子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研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成就者,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获得有关产权收益。
4、学校支持丹江学者、丹江学子申请国家和黑龙江省的重大科研项目,并通过项目牵引组建创新团队。
博士研究生待遇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享受国家工资外,在服务期8年内给予住房补贴2.5万元/年,共计20万元;学位津贴2万元/年,共计16万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
牡丹江师范学院简介
牡丹江师范学院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建校最早、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和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学校具有硕士、学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座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风景秀丽的牡丹江市,具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建校于1958年,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师本科院校,历经东北农学院嫩江分院、北安师范专科学校、宁安师范专科学校、牡丹江师范学院四个发展阶段。 2001年10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年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1月,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
学校现已发展成拥有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等各类在校学生22000余人规模的综合性师范院校。学校占地10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39万平方米,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15个二级学院,拥有44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农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和管理学9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生物学4个一级学科,22个二级学科(方向)。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博士后创新创业基地,2个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治学严谨、富有活力、素质良好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170人,其中专任教师770人,专任教师中有正、副教授35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510余人。学校教师中现有6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拥有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师10名。其中,国家级优秀教师2名,国家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学校固定资产总值逾4.55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9574万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建有先进的数字图书馆和国际联机文献查新检索系统,藏书114余万册,中外文期刊3000余种。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实现了万兆核心、千兆楼宇、百兆桌面的网络环境,建立了面向世界的信息窗口。
学校现独立设置3个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10多个研究中心,近年来承担或参与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科研课题及各类省部级科研项目410项,共有50余项教学成果和3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有200余篇论文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
学校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是国家汉办HSK(中国汉语水平考试)黑龙江省考点。学校坚持开发办学,通过学术交流、学者互访、合作办学、培养与互派留学生等多种方式与俄罗斯、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几十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有多名海外知名学者受聘担任我校兼职教授或特聘教授,每年有数百名留学生来我校进行学习、培训和深造。
学校建有历史博物馆和牡丹江流域少数民族民风民俗馆,总计10000余件牡丹江区域新石器至渤海国时期的石器、陶器等珍贵文物被我校陈列收藏。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师生独创的、具有北方特色的325件书刻造型艺术作品成功走进2010上海世博会,在国内外艺术界引起巨大反响。
学校的校训是:崇德尚学、厚积薄发。意为:立德于学、修德积学,求博达深、蓄势而发。学校遵循“师范教育精品化、非师范教育卓越化”的人才培养思路,积极完善和构建了“校园、校企、校校”三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强调厚基础、强实践、重创新,重点为生产、管理和服务等第一线培养知识、素质、能力相协调,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学校多次被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黑龙江省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十二五”期间,学校重点突出“内涵建设、跨越升级”的发展战略主题,贯穿“师范教育精英化、非师教育卓越化”的人才培养主线,以更名“黑龙江师范大学”为统领,以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为龙头,以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十项工作新突破”为具体抓手,全力推进“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工程,努力建设在同层次、同区位具有领先水平的地方高水平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