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海南大学“211工程”一期建设已基本完成,提升科研创新能力迫在眉睫。根据《海南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校2013年人才引进计划,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一批具备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见下表:
一类:学科带头人
序号 招聘学科或专业领域 岗位 人数
1 植物学 国家重点学科责任教授 1
2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国家重点学科责任教授 1
3 法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 1
4 作物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 1
5 生物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 1
6 生态学 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 1
7 信息与通信工程 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 1
二类:重点学科骨干人才
序号 招聘学科或专业领域 岗位 人数
1 作物遗传育种 国家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2 植物学 国家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3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国家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4 化学工程与技术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5 法学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6 作物学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7 马克思主义理论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8 水产养殖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9 材料物理与化学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10 旅游管理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11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12 通信与信息系统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13 农业经济管理 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1
三类:其他专业学术骨干
序号 招聘学科或专业领域 岗位 人数
1 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 学术骨干 1
2 农药学 学术骨干 1
3 环境科学 学术骨干 1
4 昆虫学 学术骨干 1
5 果树学 学术骨干 1
6 蔬菜学 学术骨干 1
7 软件工程 学术骨干 1
8 电气工程 学术骨干 1
9 土地资源管理 学术骨干 1
10 物流管理 学术骨干 1
11 林业经济管理 学术骨干 1
12 市场营销 学术骨干 1
13 文艺学 学术骨干 1
14 古代文学 学术骨干 1
15 英语语言文学 学术骨干 1
16 其他学科领域(参见13-14年度引进计划) 学术骨干 若干
二、招聘要求
1、一类岗位条件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组部“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我校C类条件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2《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均可应聘第一类学科带头人岗位。应聘此岗位者,除院士年龄不限外,其他应聘者年龄不超过53周岁(即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2、二、三类岗位条件
博士学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我校D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2《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均可应聘第二、三类岗位。
3、受聘人员须调入我校全职工作。到校后须签订工作协议书和岗位责任书,明确待遇及岗位职责,聘期5年,从签订协议之日算起。协议期满,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续聘待遇面议。
三、招聘条件和相关待遇
1、给予院士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和科研启动费及生活待遇(年薪100万元)等共计不少于1500万元,具体面议。
2、给予中组部“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科研平台建设经费、科研启动费及生活待遇(年薪不少于50万元)等共计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0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00万元,具体面议。
3、以上人员如带团队应聘,另带的团队核心成员有2人以上,且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经费可适当增加,具体面议。
4、符合我校D类以上条件的学术骨干,根据应聘的岗位职责及其贡献业绩,参照学校人才引进标准,按协议给予相应待遇;学校以项目的形式优先支持受聘人员所在学科平台建设或实验室条件建设的经费投入。
5、对于校外应聘上岗人员,学校提供校内周转房或公租房一套,今后分配校内职工住房时,符合国家政策的可优先考虑。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人事处负责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专家评议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材料进行评议,形成书面的评议意见。
3、组织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情况和岗位特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面试。
4、学校审议
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面试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核,经校长同意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六、材料提交
另:根据《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可安排配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如申请配偶随调,请附配偶简历(参照报名表)。
联系人:黄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附件: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