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计划”项目简介
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简称"百人计划",其主要目标是:从2008年开始, 采取调入、聘用或柔性引进方式,从海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强企业,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到在渝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大型企业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今年将重点做好组团赴北美和港澳地区专场人才招聘活动,启动人事部、市政府中国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共建工作,精心组织百名海外博士创业重庆活动,开展优秀海外留学回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完善创业政策,创新服务体系,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大力吸纳留学人员入园创业。
招聘条件
申报者一般应近3年来渝或近期拟来渝工作,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符合创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但须具有2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市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引进来渝的创业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为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权实施产业化且具有较好的开发潜力;
2.有海外创业的成功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2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
4.已创办企业1年以上,5年以下,且其产品正处于中试阶段(产品已规模上市或尚未形成产品的除外)。
(二)引进来渝的创新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引进到全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工程技术项目的,应能够解决该领域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或者曾是海外相关重大科技(工程技术)项目的核心科研(技术)团队成员。
2.引进到在渝高校、科研院所的,须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近5年以通信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过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引进到中央在渝企业、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和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应是在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4.引进到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是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须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获得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奖励。
相关待遇
对入选“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渝委人才办〔2009〕17号文件的规定,将作为市政府特聘专家,授予“重庆市特聘专家”称号,享受相关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纳入市委直接掌握联系的专家管理服务。
人事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虞 涛 才业锦 联系电话:023-68251223 电子邮箱: szzp@swu.edu.cn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 编:4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