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是集教学、科研、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理工类学院,现拥有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后流动站;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无线电物理等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作为学校重点培育的新兴学科,始终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经过多年的建设,现已形成了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稳定的优势研究方向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为广揽人才,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教授或相当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本学科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熟悉本学科国际学术前沿,学术造诣深厚,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有较宽的国际视野,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或一流水平的能力。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学院、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有特别学术影响力者年龄可放宽)。
二、工作目标
1、引进国内外杰出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水平教师队伍;
2、推进学科建设,围绕学院特色优势学科组建高水平学术团队,提升学院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使学科学术水平有明显提高;
3、促进国际交流,与国外著名大学、国际学术组织、科研基地或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4、建立国际先进的学院管理模式,促进学院跨越式发展。
5、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与本学科相关产业的合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应全职在山东大学工作(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首聘期限为4-5年。学校提供与受聘人员学术业绩、岗位职责相对应的优厚待遇。受聘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具体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四、有关事项
符合应聘条件且自愿申报者,向山东大学提出报名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近5年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任现职证明等),于2013年2月5日前提交山东大学公开招聘院长工作办公室。
申报者经山东大学按有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由学校正式通知本人到校参加应聘答辩。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
五、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王炳学 于向明
2.电 话:+86-531-88366767
+86-531-88364306
3.联系地址:中国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人事部
山东大学公开招聘院长工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