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贵州理工学院201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引进对象 1.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第二层次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第三层次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4.第四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双高”人员)。 5.第五层次人才:海外归国博士(《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所高校)。 6.第六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专家。 7.第七层次人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8.第八层次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急需专业)。
二、条件要求 (一)承诺在本校工作8年以上,违约者按协议赔偿。 (二)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三、引进待遇(人民币,税后金额) (一)安家费 1.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面议; 2.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50-60万元; 3.第八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10万元。 (二)科研启动经费 1.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面议; 2.第四层次人才:人文社科类10万元;自然科学类20万元; 3.第五、第六、第七层次人才:人文社科类5-8万元;自然科学类8-15万元; 4.第八层次人才:人文社科类5万元;自然科学类8万元。 (三)津贴 1.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面议; 2.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层次人才津贴1200元/月(省内津贴800元/月,校内津贴400元/月)。 (四)待遇兑现 1.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60%,剩余部分须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工作任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兑现。 2.科研启动经费由本人向学校科研处申报课题或项目,经学校批准立项后安排使用。 3.津贴根据标准按年度于每年年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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