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短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天津市“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短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天津市特聘教授、特聘讲座教授
天津工业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
天津工业大学教学及科研骨干教师
二、招聘条件及申报时间
(一)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承诺自被批准纳入国家“千人计划”的半年内到岗工作,在国内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短期项目不少于2个月);
2.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申报时间:每年4月、8月申报。(以中组部通知为准)
(二)国家“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3.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回国或来华工作按相应批次国家规定执行;
5.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申报时间:每年5月、9月申报。(以中组部通知为准)
(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1)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2.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四)天津市“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
短期项目要求与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基本一致。长期项目一般要求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承诺自被批准的半年内到岗工作,在国内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申报时间:每年3月、7月申报。
(五)天津市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对于特聘教授,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0周岁,对于直接从海外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略做放宽。对于特聘讲座教授,除了个别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学者外,自然科学一般不超过55岁,人文社会科学一般不超过60岁。
特聘教授候选人每年实际到岗时间保证在9个月以上,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保证每年能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3个月以上。
特聘教授应聘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讲座教授应聘人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申报时间:每年9月申报。
(六)天津工业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海外应聘者应达到国内教授聘任条件。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聘期内全职在校工作。
(七)天津工业大学教学科研骨干
1.应聘人员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双证齐全(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本科至最高学历均毕业于海外著名高校或国内985、211院校者优先,有海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2.年龄要求:原则上正高≤45岁,副高≤40岁,副高以下≤35岁;硕士≤30岁;
3.由我校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直接考核,全年随时招聘。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及待遇标准
级别 |
基本条件 |
住房补贴(含安家费)(万元) |
科研配套及启动费(万元) |
1 |
两院院士 |
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
2 |
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 |
200 |
400 |
3 |
国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 |
100 |
根据实际需要商定 |
4 |
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
100 |
100-300 |
5 |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在境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担任境外大学教授职务者 |
150 |
200 |
6 |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省(直辖市)级“千人计划”入选者 |
100 |
100 |
7 |
省(直辖市)级特聘教授等最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在境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担任境外大学副教授职务者 |
60 |
60 |
8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
40 |
理工科40 文 科15 |
9 |
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导 |
25 |
理工科15 文 科 6 |
10 |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在境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担任境外大学助理教授职务者 |
20 |
理工科8 文 科 3 |
11 |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在境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境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海外学者 |
8 |
理工科4 文 科2 |
12 |
紧缺专业或留学归国博士 |
理工科5 文 科3 |
理工科3 文 科2 |
注:海外高层次人才待遇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 五、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至我校邮箱,并在主题栏内注明您的应聘岗位和专业。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应聘人员自留底稿。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300387)
联系人:蔺老师,万老师
联系电话:022-83955270,83955687传真:022-83955537
E—mail:rsc@tjpu.edu.cn;rsctjpu@163.com(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