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的一所福建省属本科院校。200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部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成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首批拥有硕士专业学位点的高校之一。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桐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㈠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⒈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学者必须同时具有教授职称); ⒉年龄一般55周岁以下; ⒊能带领学科队伍,为省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⒋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国外学者只具备一项的,具备项应十分突出): ⑴科研成果:理工科论文被SCI或EI收录10篇以上,文科1级权威刊物5篇以上;或者20万字以上专著3部以上; ⑵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只限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者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⒌具有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身体健康。 ㈡特聘教授享有的待遇 ⒈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奖金。特聘教授奖金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相应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受聘者如为两院院士,津贴另行面议,如其带领的学科组其他人员愿意一起来校工作,按泉州市招聘各类人才优惠办法接收。 ⒉安家费5万元,提供三室二厅住房一套;服务6年以上的,若双方均同意续聘,应聘者可以获得住房产权;解决配偶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问题。 ⒊提供高强度支持的教学科研活动经费(其中,教学科研启动经费:理科类50万元,文科类20万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人员聘用权和经费使用的自主权。 二、其他高层次人才 ㈠引进对象:人事关系正式调入我校的教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 ㈡年龄要求: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教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个别学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和学校紧缺专业的人才,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㈢引进优惠政策和待遇 ⒈教授:安家费5万元。可享受学校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期限满10年后获得产权。若不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欲自行购房者,学校提供购房补贴15万元,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限满10年后学校再提供购房补贴5万元。配备电脑一台。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万元,社会科学和艺术类1万元。享受生活补贴500元/月。 ⒉博士:安家费3万元。学校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限满10年后学校再提供购房补贴5万元。配备电脑一台。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万元,社会科学和艺术类1万元。享受生活补贴300元/月。 ⒊副教授:安家费1万元。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万元,社会科学和艺术类5千元。学校提供购房补贴5万元,服务期限5年。 以上各类引进人才,符合福建省、泉州市引进人才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政府审核确认,按照“待遇从优”原则,除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外,同时享受福建省、泉州市政府规定的相关待遇。 应聘者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与我校人事处联系,并将个人的简历、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主要科研成果介绍和代表作寄:福建省泉州师范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362000 ) 联系人:林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783070 22906239 传真:(0595)22783070 邮箱:rc@qztc.edu.cn (邮件主题必须以: "硕博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网址: http://www.qz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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