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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2012年招聘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启事
2011年12月28日    硕博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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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诚聘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启事

一、招聘学科
土木、水利、测绘、建筑、环境、能源、管理、机械、控制、计算机、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电气、材料、交通、海洋、汽车、力学、数学、物理、化学、经济、哲学、政治、文学(含外国语言)、艺术等领域的相关学科。
同时欢迎应聘符合学校发展规划需要的其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
详见重庆交通大学http://www.cqjtu.edu.cn
二、招聘类型及条件、待遇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引进来渝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合同拟于近期来渝工作,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连续三年每年能够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全职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重大专项涉及的产业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③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③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待遇:
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国家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了一系列特定的生活待遇,如,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 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可参照当地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五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引进人才的配偶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或发放生活补贴,子女就学可按本人意愿,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用人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各种生活补贴,协商确定合理薪酬。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享受国家“特聘专家”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纳入中央和重庆市委直接掌握联系的专家管理服务。学校条件和待遇面议。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引进来渝工作,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连续三年每年能够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在重大专项涉及的产业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③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②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③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待遇:
中央财政对于“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的人才将给予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同时,还会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享受国家“特聘专家”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纳入中央和重庆市委直接掌握联系的专家管理服务。学校条件和待遇面议。
特别说明:在“千人计划”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长期项目为主、短期项目为辅的原则。“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在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来华)工作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专项办同意。中央财政厅再为其发放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
(三)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引进来渝工作,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40岁,引进后连续三年每年能够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全职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②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③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2.待遇:
中央财政将对引进的青年人才给予一次性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此外,还将根据“青年千人计划”评审标准给予引进人才100万-300万元的科研补助经费,科研经费一次核定,按进度拨款。享受国家“特聘专家”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纳入中央和重庆市委直接掌握联系的专家管理服务。学校条件和待遇面议。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国家“千人计划”第六批申报专题(http://www.1000plan.org/subject/pages/14)下载。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1份,附件1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
四、联系方式
有意申请者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甘超86-23-62652744,邹赐岚86-23-62652324
传真:86-23-62652744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4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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