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科研创新团队成员选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国家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10年9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和《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等“1+3”人才政策文件,计划到2020年,累计设置100个八桂学者岗位、200个特聘专家岗位,给予特殊政策和资金资助,集聚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带动培养1500名以上的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形成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的科技和人才支持。
2011年,广西面向海内外选聘了首批27位八桂学者、31位特聘专家。这批专家学者的选聘,依托全区重点学科、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覆盖大部分自治区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研基础较好、人才相对集中、创新条件优越。这批专家学者当中,53人具有正高职称、43人具有博士学位(其中海外博士13人),25人担任博士生导师;包括国家“杰青”6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4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具有丰富的科研攻关和团队带培经验。对于这批专家学者及其团队,自治区财政和设岗单位将在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每位八桂学者及团队在5年聘期内,最高可获得累计1350万元科研资助、岗位津贴、团队津贴和安家费用;每位特聘专家及团队在3年聘期内,最高可获得累计140万元资助。
根据《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和《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个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都将配备4-6位的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组成科研创新团队,参与专家学者主持的重点科研课题、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技术研究等。全职的科研创新团队成员,享受设岗单位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自治区财政和设岗单位每年还给予每个八桂学者团队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每个特聘专家团队1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由八桂学者、特聘专家根据团队成员的实际贡献自主分配。此外,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及科研创新团队,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产业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经与设岗单位协商,其产权收益可适当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经商各设岗单位和专家学者,现拿出125个事业、企业岗位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科研单位应届毕业生招聘广西首批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创新团队成员。
发展风生水起的广西迫切需要优秀人才,民族团结奋进的广西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创新创业提供宽广的平台。我们热切希望、真诚欢迎,有志于从事所学专业科学研究、有志于发挥自己专业特长的各重点高校、科研单位毕业生及博士后科研人员,积极加盟到我区八桂学者、特聘专家领衔的科研创新团队中来,直接与来自海内外的高层次专家学者一道开展科研创新工作,与八桂大地、壮乡人民共同发展进步,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辉煌的人生价值!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