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物技术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温州医学院药学院人才招聘
温州医学院药学院创办于2001年。同年9月开始招收药学专业本科生;2004年招收中药专业本科学生;2008年开始招收制药工程专业本科学生。拥有药学和中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点。2006年分别建立基因工程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试研究基地、教育部生物反应器与药物开发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实验室、浙江省浙南特色中药重点实验室;2007年成立浙江省生物技术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2008年药理学与生化药学被列为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三年来,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华医学科技一等奖1项、中国药学会科技一等奖1项、吴阶平医学研究奖-保罗杨森药学研究奖二等奖1项。
学院现有教师86人,其中高级职称31位;博士22位,硕士47位;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30人。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钱江学者"1人、浙江省特聘教授1人、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药学专业分委员会委员1人、浙江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 浙江省"千人计划"、浙江省"151"、温州市"551"各层次人选、省优秀博士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等20人。
浙江省生物制药技术工程重点实验室是一个以温州医学院为依托,在国内外著名专家指导下,由一批中青年专家学者组成的科研创新实体,研究院集科研、产品开发、技术支持和服务为一体,以立足温州、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为发展宗旨,致力于推动高校产学研工程的发展,加速创新工程的建设。
为加强重点实验室和药学院的研究力量,经学校批准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学术带头人、优秀拔尖人才和科研骨干,具体岗位如下:
(一)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
研究领域:分子药理学;生物技术制药;生物医学材料;微生物制药;生化药学;发酵工程;神经药理学。
招聘条件:(1)具有所申请专业的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2)应聘学术带头人岗位者,应在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或为国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博士生导师,并经学校认定具备担当学术带头人的素质和能力,能够组织学术研究团队的人员;应聘优秀拔尖人才者,应为国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教授、研究员,或者长期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或开发工作,并通过我校教授任职资格评审;(3)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独立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本专业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具有学术带头人的研究水平、领导能力和长远的战略构思;(4)具备熟练的中、英文读写沟通技巧,可进行国际会议的专业演讲并独立撰写项目申请。
(二)学术骨干
研究领域:分子药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神经药理学,抗体工程,生物分离,发酵工程,细胞生物学,药物分子设计
应聘条件:(1)具有所申请专业的博士学位,有国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35岁;(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在本专业优秀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高质量的研究论文;(3)具备熟练的中、英文读写沟通技巧。
(三)实验室管理员
研究领域:医学或药学相关专业
应聘条件:(1)具有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有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30岁;(2)熟悉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和药理学实验室常规仪器的操作,具备较好的中、英文读写沟通技巧;(3)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实验室管理经验。
(四)聘任待遇
学术带头人。经学校认定为学术带头人,学校和中心可提供如下待遇:
1.科研和学科建设经费(100-200万元),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室;
2.配备学术梯队和助手;
3.按照学校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聘任教授三级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岗位津贴;酌情安置配偶工作。
优秀拔尖人才。经学校认定为优秀拔尖人才者,学校和中心可提供如下待遇:
1.科研和学科建设经费(30-50万元),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室;
2.配备学术梯队和助手;
3. 按照学校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有教授职称或通过学校教授资格评审者聘任为教授四级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岗位津贴;酌情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科研骨干:
1.科研和学科建设经费(10-30万元),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室;
2.符合学校招聘要求,经审批可享受经济适用房;聘任到相应级别岗位,优秀者可接受申请副教授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岗位津贴。
实验室管理员:
1.符合学校招聘要求,经审批可正式入编并被聘任到相应级别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岗位津贴。
(四)应聘材料
1.本人简历;
2.研究工作概况,发表论文目录、专著、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等;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4.二位国内外教授的推荐信(email方式);
5.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及工作设想的书面材料;
6.接收申请应聘材料时间:即日起至招聘到合适人选。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学院药学院,邮编:325035
联系部门:浙江省生物技术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温州医学院药学院
联系人: 肖老师、安老师
联系电话: 13968857613(肖老师);13634254624(安老师)
网站:温州医学院药学院:http://yxy.wz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