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联合国人居环境奖”获得城市——江苏省扬州市,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瘦西湖毗邻。经过百余年的历史传承和建设发展,学校已形成办学规模较大、学科基础坚实、办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办学条件优良、对外交流活跃的办学格局。
为实现学校由“规模大校”向“内涵强校”、“改革名校”向“质量名校”的转变,现面向海内外招聘江苏特聘教授、扬州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诚挚欢迎各领域优秀人才来我校施展才华,共谋发展。
江苏特聘教授岗位:
一、招聘学科
1.材料化学 主要研究方向:材料化学
2.分子生物学 主要研究方向:重要功能基因的生物学过程及网络调控或小分子药物的设计
3.兽医学 主要研究方向:预防兽医或基础兽医
4.土木工程 主要研究方向: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5.海洋生物学 主要研究方向: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海洋污损机理与防治
二、招聘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55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国内应聘者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4)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海外和国内应聘人员中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
三、岗位职责
1.正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学科建设层次、学位点申报方面取得突破和成功,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显著成绩,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3.积极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
4.建立或协助建立高水平的学科团队,领导或参与领导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和优秀年轻学者。
5.能以英语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6.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国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向海外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1年8月10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我校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由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3.聘期内,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130平方米左右、配套设施齐全的暂住房一套。
4.学校积极帮助解决江苏特聘教授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5.学校根据需要,为江苏特聘教授配备若干学术骨干和助手,为江苏特聘教授组建学科团队提供支持。
扬州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
一、招聘学科
艺术学| 应用经济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论经济学| 农林经济管理| 应用经济学| 农林经济管理| 公共管理| 工商管理| 临床医学| 中西医结合| 生物学| 畜牧学| 植物保护| 园艺学| 作物学| 海洋科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水利工程| 土木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体育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 外国语言文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法学| 物理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数学| 新闻传播学| 中国语言文学| 教育学| 历史学|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良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自然科学类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或紧缺的人才以及讲座教授,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博士学位。
4、国内(不含本校)应聘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应职务;从国(境)外引进的人才一般应担任过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及以上相应职务。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优秀的学术素养,胜任科学研究任务。
6、学术造诣精深,在本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
7、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备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8、特聘教授能保证聘期内全职在扬州大学工作。讲座教授能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扬州大学工作不少于2个月。
三、聘期及聘期内待遇
(一)特聘教授
聘期为4年,其中聘期第一阶段为2年。
1、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每年10万元(含校内岗位业绩津贴)。
2、受聘特聘教授岗位并正式引进的人员,享受购房补贴60万元。学校提供130m2左右的周转住房一套用于聘期内居住。
3、根据实际需要,对于从事自然科学类应用学科的受聘人员,学校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用于配备必要的实验设备;对于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的人员,学校给予30万元的科研经费,用于资助设备、资料和其他研究费用。科研经费原则上根据聘期的两个阶段分两次拨付。
4、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解决特聘教授配偶工作。其配偶如符合学校岗位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除适当增加购房补贴外,可按配偶本人条件给予同层次的科研启动经费;如需要学校安置但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学校每月为其发放配偶安置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间与特聘教授聘期同步)。
5、学校根据岗位和条件,积极推荐学校特聘教授申报江苏省特聘教授。被聘为江苏省特聘教授后,享受省特聘教授相应待遇,不再享受学校特聘教授待遇。
6、学校特聘教授聘任期满,不再享受特聘教授待遇,按学校实际聘任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其特聘教授聘期合并计入服务年限。
(二)讲座教授
聘期原则上为1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按在扬州大学工作时间,享受每月1.5万元工作津贴,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工作期间学校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居住条件。
四、应聘须知
应聘人员与我校人事处或相关岗位所在学院联系,提交应聘报名表,随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出工作设想和计划等。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扬州市 扬州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25009
联 系 人:陈亚平、王桂林
联系电话:86-514-87971879、87971876
传 真:86-514-87971831
电子邮箱:rsk@y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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