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是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的具有85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太平洋西海岸的“国际花园城市”厦门,拥有国内一流的校园和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是从事学术研究的理想学府。厦门大学秉承着“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与海外1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是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高等学府。为加快推进建设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进程,现面向国内外诚聘“长江学者”、“闽江学者”和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热忱欢迎四海英才加盟,共创厦门大学的美好未来。
设岗学科
以下学科招聘“长江学者”、“闽江学者”和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期三年: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医学、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哲学、新闻传播学。
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1.具有博士学位。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讲座教授:自然科学类原则上5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6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能够开设本专业国际前沿性课程;
3.具有活跃的研究思想和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够带领本学科中青年学术梯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够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能力,能够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5.具有拓展本学科国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6.特聘教授要求一年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要求一年在校工作2个月以上。
工作条件与待遇
1.特聘教授除享受厦门大学教授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同时享受每年12.55万元人民币的工作津贴,“闽江学者”和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同时享受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工作津贴;讲座教授按来校工作时间享受每月1.5万元人民币工作津贴。
2.校外应聘特聘教授的受聘者按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同时允许以优惠价格购买一套校内新建住宅。讲座教授来校工作期间安排公寓住房。
3.学校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的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讲座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根据工作任务另作安排。学校还将积极协助受聘者申请各类科研基金。
4.对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提出面议。
应聘办法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有关规定请见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rsc.xmu.edu.cn中“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专栏”的《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任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应聘“闽江学者”和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同时请下载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应聘“长江学者”的,亦请访问教育部“长江学者”网站http:// www.cksp.edu.cn,并请下载其中“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报软件(个人版)”,填写申请表格。
2.应聘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20日。应聘者应于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提交厦门大学人事处或相关学院。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厦门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61005
传 真:0592-2183984
联系人:余炳建
电 话:0592-2182253
E-mail:rscs@xmu.edu.cn
联系人:陈 文
电 话:0592-2186239 2182259
E-mail:rsk@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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