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创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中共党史、社会学、人口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新闻学、中国古代史、会计学、企业管理、档案学、世界经济、国际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行政管理等重点学科及国学、物理、化学、数学、心理学、教育学等部分新建学科面向海内外诚聘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特聘教授
一、受聘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道德高尚,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自然科学类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对于直接从海外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放宽;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过世界一流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在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现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高深,已在学界公认的最高级别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
6、能保证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
二、岗位待遇
1、聘期内享受教育部发放的长江学者奖金,同时按教授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其他其他福利待遇,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测算发放住房补贴;
2、享受按教育部规定标准配套的科研启动经费;
3、对海外受聘者,学校每年资助一次往返机票,提供专家公寓一套,并协助解决受聘期间其子女入中(小)学就读及配偶工作问题。
讲座教授
一、受聘条件
1、热心为中国服务,学术道德高尚,身体健康;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世界一流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能保证每年在我校工作2个月以上。
二、岗位待遇
1、享受1.5万元人民币不等的月薪,按实际工作月领取;
2、根据实际研究需要,提供一定的科研配套经费;
3、每年资助一次往返机票。来校工作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科研助手,提供专家公寓一套。
应聘程序及材料提交
应聘者可直接来函、来电或通过E-mail等方式与相关学院联系,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长江学者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http://www.cksp.edu.cn/)。
附件:长江学者院系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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