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07年度长江学者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的规定,我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一、学校概况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由教育部和交通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座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占地3000余亩。
长安大学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兼有经济、管理、人文多种学科,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建筑工程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
学校设有16个院(部),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批准建设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5个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69个本科专业,涵盖7大学科门类。
二、岗位设置
1、长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
2、我校拟在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建筑工程三大领域,即: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和土木工程等五个一级学科设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
三、岗位职责
(一)特聘教授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二)讲座教授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一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四、招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以2007年1月1日为截止时间,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人选不超过45岁,对于直接从海外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放宽;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8、聘期为三年,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
(二)讲座教授
1、热心为中国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讲座教授,除了个别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学者外,自然科学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聘期为三年,保证每年能在学校工作2个月以上。
五、聘任待遇
1、特聘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讲座教授奖金为每人每月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月支付。另外,学校的有关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为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配套经费;
3、配备科研、学术梯队和学术助手;
4、在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提供140m2 住房一套;
5、对工作和生活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提出面议。
六、聘任程序
1、应聘人填写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www.cksp.edu.cn 或www.changjiang.edu.cn 下载 ) 一份和附件材料一份 [ 附件材料包括:①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② 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 SCI 、 EI 、 SSCI 、 CSSCI 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④本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⑤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⑥500字个人简介(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简历、教学科研经历);⑦在特聘(讲座)教授岗位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及预期目标]。
2、学校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确定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推荐人选,报教育部评审。
3、经教育部组织的同行专家评审和长江学者聘任顾问组专家审定通过。
4、受聘人与学校签订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任合同及工作任务书,并报教育部备案。
七、截止时间
2007年7月30日前,将应聘材料邮寄到我校(请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详细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八、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人事处 (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
邮 编:710064
电 话:86-29-82334069,86-29-82334138
传 真:86-29-82334137
E-mail: rcb@chd.edu.cn
联 系 人:赵建有 贺燕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