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高等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创新就业工作方式和内容,逐步建立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我部决定在2009年总结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认真总结并广泛宣传新一批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及其就业工作和人才培养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切实发挥典型引领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开创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
总结宣传工作由我部高校学生司指导,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请各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各高校加强组织领导,按照《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方案》、《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申报内容》和《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认真、客观公正地做好相关工作。
已评选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50所高校不参加今年的总结宣传工作。各省级就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50所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宣传力度。要以召开经验交流会、举办论坛、组织典型学习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推广本省和外省同类典型经验高校的特色做法;要通过持续深入的经验宣传,有效调动高校促进毕业生就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引导和推动各高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开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局面。
联系人:邱佳娜、余舰
联系电话:010-82332889/5913
电子邮箱:qiujiana@moe.edu.cn
附件:1.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方案
2.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申报内容
3.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原则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的讲话精神,通过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就业工作和人才培养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切实发挥典型引领的示范带头作用,一方面引导和推动广大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有力推动各地各高校加强就业工作,创新就业工作机制,不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建立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总结宣传工作坚持客观、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既有统一标准,又分层次、分类别进行。
二、工作程序
按照申报推荐、专家初选、社会调查、实地调研、推广宣传等五个工作阶段组织实施。
(一)申报推荐(9月上旬)
1.报送方式
各高等学校依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愿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申报;其他部委所属高校向所属部委主管部门申报,由所属部委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推荐1-2所高校;省属高校向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报,各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推荐1-3所高校(原则上省属高校30所以下推荐1所,31-80所推荐2所,80所以上推荐3所,已评选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学校不参加今年的申报推荐工作)。
2.推荐标准
⑴所推荐高校的近三年初次就业率水平须在本省同类高校中居于前列。
⑵所推荐高校在就业工作和以就业与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中有显著成效和特色经验。
3.申报材料内容及报送期限
⑴申报材料正文内容需涵盖《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申报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申报材料附件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填报。(详见附件二、三)
⑵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4.信息准备
所有自愿申报及被推荐的高校,都要及时更新本校2010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数据库(重点是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作为开展社会调查的基本依据(凡数据库内容不全的,视为放弃社会调查)。
(二)专家初选(9月中旬-10月中旬)
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初审,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进行反馈。根据各专家小组初选结果及分类指导原则(即中央部委所属和省属高校分别排序),初选出候选高校。
(三)社会调查(10月中旬-11月底)
由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和全国就业指导中心联合实施满意度调查。调查重点是毕业生就业状况、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及人才培养工作满意度、用人单位对候选高校的毕业生质量的评价信息。候选高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录用本校毕业生的全部用人单位联系信息及所有已就业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信息。
社会调查结束后,根据抽样调查数据分别得出候选高校的学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排序。由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召集全体专家集体投票确定专家初选、毕业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三因素的权重,经加权排序后产生前55所高校进入实地调研环节,其他高校按先后顺序作为备选。
(四)实地调研(12月)
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小组分别对进入实地调研的高校开展调研,进一步总结凝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及就业工作的经验做法与特色,并核实高校就业工作相关情况。综合各专家小组实地调研反馈结果,根据全体专家讨论形成的最终意见,产生2010年50所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五)推广宣传(2011年2月中旬起)
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有关媒体,动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举办经验交流会、组织典型学习、编纂经验汇编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50所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经验和特色做法,引导高校创新就业工作,深化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改革。
附件2:
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
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 |
申报内容 |
教育教学改革 |
人才培养模式 |
学校根据就业和社会需求变化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的修订情况(平均几年修订一次,是否有调查分析) |
学校推进、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所确立的思路、通过的渠道和利用的资源。 |
学校在教育观念、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改革在学校教育教学全程培养方案的具体体现,以及这些改革的成效在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上的具体体现。 |
专业调整 |
学校制定的与就业情况挂钩的专业调整和招生计划调整办法;根据就业情况或市场需求情况调整的专业名称;专业调整后,毕业生就业情况出现的积极变化。 |
项目管理 |
与学校学科结构紧密联系的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行业发展或区域经济发展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结合情况;学校人才培养改革取得的经验及社会反响。 |
创新创业 |
组织保障 |
学校是否设有指导大学生创业的组织(如创业指导委员会);学校是否出台了扶持创业的文件,在鼓励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相关办法和举措;学校设立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的年度及金额,以及经费到位情况。 |
创业教育 |
学校设立的创业指导相关课程的名称、数量、性质(选修或必修)、专职教师数、课时和学分情况。 |
学校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所组织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的形式及内容。 |
创业基地 |
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区或创业基地建设程度;是否有与当地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企业合作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举措或计划。 |
吸纳大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创业的具体方法及帮扶举措。 |
创业成效 |
学校在创新创业方面的经验,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产生的影响;毕业生创业人数比去年是否有所增加,有哪些成功的典型案例。 |
就业指导 |
课程建设 |
学校就业指导课是否列入教学计划的必修课或选修课;课程的学时、学分、专职教师数;是否有教学大纲、教材、课件;是否有专门针对该课程的检查和评估。 |
咨询辅导 |
毕业生就业咨询是否有固定的时间、地点和稳定的咨询人员,咨询辅导是否形成制度化。 |
是否能够提供范围广泛、内容丰富、时效性强的就业指导与咨询服务,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程度及反馈如何。 |
就业服务 |
市场建设 |
毕业生就业有形市场建设的重视程度及实效;校园招聘市场是否有本校毕业生获取信息和落实就业的重要渠道。 |
毕业生就业无形市场建设的重视程度及实效;是否有独立使用的服务器和满足工作需要的宽带环境;每年举办网上供需会的数量。 |
信息服务 |
就业信息网站的网址链接及功能概述;信息发布的日平均数量、招聘信息与毕业生人数的比例、以及用人单位数据库的数据总量;网上课程的开设及使用情况。 |
实习实训 |
校内外就业实习实训基地的数量及分布;关于毕业生就业实习、实训或见习基地建设的规划及年度经费预算。 |
市场开拓 |
有组织的到不同地区和行业宣传、推荐毕业生的比例;通过建立就业基地等方式形成的稳定就业地区和企业群的分布情况;注意调动校友等资源开拓就业市场;到学校招聘毕业生的单位是否比去年有明显增加。 |
就业帮扶 |
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情况;采取的办法、措施及工作效果。 |
就业管理 |
思想教育 |
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程度;对就业工作主旋律的弘扬力度;开展的各类教育引导活动和宣传动员工作以及工作的成效。 |
项目管理 |
认真掌握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就业政策到位;在促进毕业生合理流向、面向基层就业方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当年国家和地方实施的“选聘到村任职”、“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比例与去年相比的涨幅程度。 |
学校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项目计划;对做好国家和地方毕业生就业项目的明确要求;对科研助理、服务外包、预征入伍等新项目、新政策的响应程度。 |
信息管理 |
学校建立的信息统计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情况;学生是否可方便快捷的填写自己的信息和需求,院系是否能及时核对信息;学校及院系如何根据掌握的信息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
对本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的动态管理情况;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就业进展相关数据的频率;是否能够按时准确地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进展情况。 |
工作保障 |
领导重视 |
学校设立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校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院系设有主要领导参加的相应组织。学校当年出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次数,校领导参加毕业生就业大型活动的次数。专业教师如何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就业工作全员化。 |
队伍建设 |
学校制订就业指导人员具体的选拔、培养、使用制度;学校就业指导队伍的结构、工作人员的稳定度和工作积极程度;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人数比例是否≥1:500。 |
学校专职就业指导人员是否纳入教师岗位管理;对就业指导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专项经费;人员培训的人数、次数和时间,与同类同层次学校相比处于何种水平。 |
经费投入 |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投入的具体数量,占毕业生在校期间学费的百分比是否≥1%(毕业研究生人均标准不低于本科生);经费到位情况;与上年同期比较,经费增加或减少的数目;经费的投入产生了哪些直接和间接效益,对于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发挥了哪些作用。 |
硬件设施 |
学校是否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办公条件、设施是否齐全;校级就业工作专用场地生均面积是否达到或超过0.15㎡。 |
规章制度 |
学校在就业管理、就业队伍建设、就业市场建设、就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系列规章制度;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成效。 |
工作实绩 |
人才培养 |
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有显著成效;各类毕业生培养质量和规格符合社会需求;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满意度高。 |
毕业生就业情况 |
有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就业去向等的准确、客观统计数据;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较高或比上年有显著提高。 |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毕业生就业去向在地域、行业及层次上的分布情况,到基层、西部地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的数量及比例。 |
调查研究 |
学校开展对在校生、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调查的频率,是否能够充分了解及分析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 |
学校就业研究工作的现状;编写、出版的就业指导教材、案例、职业指导书籍;发表的就业工作相关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的数量。 |
荣誉及奖励 |
学校就业工作的先进事迹;荣获的国家及省级荣誉及奖励;媒体宣传报道及社会反响情况。 |
总结宣传 |
学校对本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就业工作创新经验特色进行认真总结并做了宣传。 |
附件3:
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
材料报送要求及方式
一、高校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高校申报材料含封面、主报告、附件三项(所有高校通用)。
1.封面按照统一格式填写(见表一)。
2.主报告内容包括标题、特色摘要及正文。其中,正文内容需涵盖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申报内容,要求重点突出,条项分明(详见《通知》附件1);采用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格式,字数不超过5000字。
3.附件包括《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和《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就业工作特色创新单项材料》,要求数据准确明晰,文字简明扼要,按照规定字数填报。(详见表三、四)
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及省属高校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其他部委所属高校及省属高校推荐材料含封面及高校申报材料两项。
1.各有关部委和各省级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自管辖范围内所属高校的申报材料中遴选出相应数量的高校予以推荐。
2.推荐材料封面按照统一格式填写(见表二)。
3.高校申报材料附后,格式及要求见上。
三、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方式
请于9月1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材料(1式2份)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
1.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王 萌、邱佳娜
联系方式:010-82335363/2889
电子邮箱:qiujiana@moe.edu.cn
2.寄送特快专递
收 件 人:王 萌
联系方式:010-82335363;13718420027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1209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1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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